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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在这个季节不该这么温暖。芬芳而和煦,干燥而明亮。一年中的这个时节,太阳通常黯淡无力,而现在却又大又圆,连落日也十分灿烂。电视台气象频道的那些活泼的、笑眯眯的家伙说,这源于远方的一场大灾难——是地震,还是火山爆发?这是又一次不可抗拒的致命天灾。他们的座右铭是:祸兮,福所倚。但另一方面,福兮,祸所伏。
昨天,沃尔特开车送我去多伦多和律师见面。如果能避免,他是绝对不会去那儿的,但米拉还是说服他去了。因为我说要搭公共汽车去,她可不愿意我搭车去那儿。人人都知道,去多伦多的公交车每天只有一班,天没亮就启程,天黑了才回来。她说,如果我在夜间下车,那些开车人看不见我,我会像只虫子一样被他们的车碾碎的。总之,我不能独自去多伦多,因为,人人都知道,那儿骗子成群,恶棍遍地。她说,一定要沃尔特陪我去。
沃尔特出发前戴了一顶红色的棒球帽;在他的帽子后檐和衣领之间,他毛拉拉的脖子硬邦邦地凸出来。他的眼皮满是皱折。“我原本要开那辆小卡车的,”他说,“那车结实得像个砖砌的厕所,那帮蠢小子在撞我之前得掂量掂量。不过,小卡车缺了几根弹簧,路上不会那么平稳。”听他的口气,多伦多的开车人都很疯狂。“我说,你去那儿是不是疯了?”他又说道。
“我们就是去那儿。”我指出道。
“不过,就这一回。就像我们常对姑娘们说的,一回不算。”
“那她们相信你吗,沃尔特?”我故意用话套他。他也喜欢这样。
“当然啦。她们都傻乎乎的。特别是金发姑娘。”我能感觉到他在咧嘴偷笑。
像个砖砌的厕所。这话过去是用来说女人的(意为长得壮实)。这是句恭维话;那时候并不是所有人都盖得起砖砌厕所的。厕所通常是木头盖的,单薄易倒,而且臭气熏天。
沃尔特让我上了他的汽车,给我系上安全带,立刻就打开了收音机。里面传出了电子小提琴的音乐,是令人心碎的四拍,诉说着畸形的浪漫爱情。这无非是陈腐的无病呻吟,但毕竟也是一种痛苦。娱乐业就是以此为生。我们早已习惯了这些色情的东西。我靠在米拉为我准备的枕头上。(她为我们准备的东西像是我们要去远航:膝毯、金枪鱼三明治、巧克力小方饼,还有一暖壶咖啡。)窗外,若格斯河在懒懒地流淌。我们过河以后往北拐,经过几条街道——两边原是工人的住房,如今则成了所谓的廉价“鸳鸯楼”;又经过一些小店铺:一家拆车铺、一家快倒闭的健康食品商场,还有一家矫形鞋店;门口有个脚形的绿色霓虹灯闪烁,仿佛在原地踏步。再过去是一个小型的购物中心,其中五家店面,唯有一家挂上了圣诞节的灯饰。接着是米拉的美容院,名为“发港”。橱窗里摆着一张剪短发的人的照片,我搞不清是男是女。
再过去是一家名叫“旅行目的地”的汽车旅馆。我猜,旅馆老板想的一定是“情侣幽会目的地”,但并非人人都领这个情。这个旅馆给人的感觉也许太邪门,只有进口,却没有出口;旅馆里有患动脉瘤和脑血栓的房客,有吃空的安眠药瓶,还有脑袋上有枪伤的人。如今干脆更名为“旅行”。名称改得多明智啊。这样一来就不再含有终结的意味。与其说是个目的地,不如说是个驿站。
我们还经过几家快餐连锁店——有的店家招牌上是几只笑吟吟的鸡端着一盘炸鸡块,还有的是一个乐呵呵的墨西哥人手举着玉米卷。这个城镇的贮水塔在前方若隐若现;这些水泥的庞然大物点缀在乡间,就像喜剧连环画一样有趣。现在我们到了真正的乡间。一个金属的筒仓像指挥塔般耸立田间;路边,三只乌鸦正在啄一只旱獭的毛茸茸的身体。栅栏、筒仓、湿漉漉的牛群、一排深色的雪松。再过去是一汪沼泽,夏天茂盛的芦苇也已凋谢了。
天开始下起了毛毛雨。沃尔特启动了前窗的雨刷。伴着雨刷柔和的催眠曲,我进入了梦乡。
当我醒来,我首先想到的是:我打鼾了吗?如果打了,我的嘴巴张着没有?如果那样的话,有多难看、多丢人啊。但我忍着没问。要知道,这是虚荣心在作怪。
我们在八车道的高速公路上行驶,快到多伦多了。这是沃尔特说的。我看不见,因为我们被堵在一辆装满一筐筐白鹅的卡车后面——这些肉鹅无疑是送往市场的。它们那长长的、注定要被宰杀的脖子伸出筐外,嘴巴一张一合地在悲鸣,叫声被车轮的声音淹没了。它们落下的羽毛在风中飘舞,贴在车窗上。车里充满了鹅粪味和汽油味。
那卡车的后面贴着一条警示语:“如果你看得清,那说明你靠得太近了。”当它终于转弯开走了,多伦多已近在眼前——一个在湖边平原上耸立着的玻璃和水泥的高楼大厦的城市,飘浮在一片橘褐色的烟雾之中。我以前从未见过这样的城市,它似乎在一夜之间如海市蜃楼般长出来了。
车旁窜过黑色的火花,似乎有一堆纸在闷烧。空气中跳动着愤怒的热量。我想起了那些一面开车、一面向外开枪的泄愤行为。
律师事务所位于金街和湖湾街的十字路口。沃尔特迷路了,找不到地方停车。我们不得不下来走五个街区;沃尔特搀着我的胳膊。我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地,一切都发生了巨变。我并不常去多伦多,但每次去都会发现新的变化。这种变化日积月累,产生的效果是惊人的——似乎这个城市被炸为平地,然后又重生了。
我记忆中的市中心是毫无生气的。居民基本上都是信奉卡尔文派新教的白人。男人身穿深色大衣在人行道上古板地行走。偶尔出现一名妇女,穿着标准的高跟鞋,戴着手套和帽子,腋下夹着手袋,眼睛正视前方。这样的景象已经一去不复返,而且有些日子了。多伦多不再是个新教徒的城市,而变成个五色斑斓的城市:街上人头攒动,人们的衣着款式多样,色彩鲜艳。有撑着黄色太阳伞的热狗摊子、椒盐脆饼摊,有卖耳环、手工包和皮带的小贩。还有胸前挂着“失业”牌子的乞丐;他们中间也划出各自的领地。我从一个吹长笛的人身边走过,又看见一个弹电吉他的三人小组,还有一个穿苏格兰短裙的男人在吹风笛。我随时准备碰上玩杂耍的、吃火的,或是戴着风帽、摇着铁铃的麻风病人。眼前的景象,嘈杂不堪,仿佛一部光怪陆离的电影展现在我的眼前。
我们终于到了律师事务所。当我四十年代首次来此事务所咨询时,它位于一群曼彻斯特式的红砖建筑中;那些红砖由于年代久远,已被煤烟熏黑了。门厅的地上铺着马赛克,门口放着石狮子。嵌着石水晶的木门上,金色的招牌闪闪发光。电梯是那种简陋的铁笼子;走进去就像进了牢房一般。有个穿海蓝制服、带白手套的女人开电梯,到了一层呼叫一下。那电梯只开到十楼。
如今,这个律师事务所开在一幢玻璃幕墙的办公大楼中,位于第五十层。我和沃尔特走进闪亮的电梯,里面装饰着人造大理石。电梯里挤满了西装革履的男男女女,弥漫着汽车软垫的味道。人们个个如工作机器般面无表情,目光也尽量避开别人。这年头,人们开始只看自己该看的东西了。事务所的接待室装潢得如同五星级酒店:到处花团锦簇,尽显奢华;地上铺满了厚厚的蘑菇色地毯,墙上挂着一幅昂贵的、难懂的抽象画。
律师出来了,同我们握握手,比划着嘀咕了一句,意思是要我跟他进去。沃尔特说他不进去了,就在原地等我。他用惊异的目光盯着那个年轻优雅的女接待员。她身穿黑色的套裙,领带是紫色的,指甲是珍珠色的。女接待员也在盯着沃尔特,不是看他本人,而是看他的格子衬衫和他那双豆荚状的大胶鞋。沃尔特一屁股在双人沙发上坐下去,就像坐在一大团棉花糖上一样。他的双膝收拢,裤子缩了上去,露出了厚厚的伐木工人的红色短袜。他面前有一张小巧的咖啡桌,上面有一堆商业杂志,内容是教人如何投资理财。他随手拿了一本谈共同基金的杂志;这本杂志在他的大手掌里简直就像一张薄薄的纸巾。他的眼球不住地转动,仿佛一头逃亡中的小公牛。
“我不会去很久的。”我安慰他说。事实上,我去的时间比我预料的要长一些。不过,这些律师也是计时收费的,同下等妓女没什么两样。我一直指望听见敲门声,接着是一个烦躁的声音:喂!还在里面磨蹭什么?快把那物儿翘起来,打一炮完事!
我和律师洽谈完毕之后,两人回到车上。沃尔特说要带我去吃午饭。他说,他知道一个好地方。我猜想,米拉一定关照过他:看在老天的分上,一定要让她吃点东西。她那个年龄的人都吃得很少,甚至不知道肚子瘪了。她会饿死在车里的。他的肚子也可能早就饿了;在我睡觉时,他把米拉为我们精心准备的三明治吃了个精光。那些巧克力小方饼也一并进了他的肚子。
他说的那个地方叫“火窖”。他上次在那儿吃过一次,大概两三年前吧。这家餐馆在多伦多还算体面。他那次吃了一份全料双层奶酪汉堡包。这家餐馆还供应烤肋排,他们擅长各种烧烤。
我也记得这家餐馆。那是十多年前,萨布里娜第一次离家出走之后,我在暗中照看她的那些日子里去过。她放学时分,我常在她学校附近逗留,坐在公园的长椅上,待在可以拦截她的地方——偶尔我也会差点被她认出来。我往往用张开的报纸遮住脸,就像一个无望地迷上了姑娘的可怜虫,而她却像避鬼一般地躲着我。
我只想让萨布里娜知道我在那里;我是活生生的人;我不像她听说的那样;我可以成为她的庇护所。我知道她需要一个庇护所,她曾经需要过一个:威妮弗蕾德。不过,没有任何结果。她从未发现过我,我也从未暴露过自己。一旦到了节骨眼上,我却成了个胆小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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