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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考布·肯特这个人,一生贪财好利。他有了这个毛病,就渐渐产生了一种不信任人的心理,使他的思想和性格变得十分乖戾,人家见了他都讨厌。同时,他又是一个有梦游病的人,脾气很固执。他几乎一离开摇篮,就当上了织布工人,直到克朗代克的淘金热入了他的血管,才使他离开了织布机。他的木房子,坐落在六十英里驿和斯图尔特河之间,那些经常路过他的木房子到道森去的人,都把他比作一个守住山寨,向通过他那些保养得很坏的道路的商队勒索买路钱的强盗头。作这样的比喻,多少需要一点历史常识,因此,那些从斯图尔特河来的文化较低的人,就用一种更原始的方法来形容他,大多用的是粗鲁的字眼。
其实,这间木房子也不是他的,那是几年之前,有两个采金矿的人,为了贮藏粮食,顺水放来一排木料搭的。这两个人非常好客,后来,他们不要这间木房子了,那些认得这条路的人,就把它当作一个过夜的地方,因为这样很方便,免得花时间、用气力来搭帐篷。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最后一个离开那儿的人,必须给后来的人留下一堆木柴。几乎每夜都有六七个到二十个左右的人在这儿过夜。杰考布·肯特看出了这些情形,立刻把它霸占下来,搬了进去。从此以后,疲劳的旅客必须每人付出一块钱,才能在地板上睡一夜。旅客们付的金砂,他称起来,总要搞点鬼。此外,他还会千方百计,要过路的客人替他砍柴拎水。这完全是十足的强盗行径,不过受他欺骗的那些人都很厚道,他们虽然恨他,却仍旧随他靠这种罪恶的勾当发财。
四月里,有-天下午,他坐在门口——完全像一个吃肉的蜘蛛——一面纳闷地琢磨着春天里太阳为什么这样暖和,一面望着路上,期待飞来的苍蝇。育空河就在他脚边,像一片冰海,足足有两英里宽,沿着南北两个大河湾消失在远方。不平的冰面上,有一条细长的、凹下去的痕迹,这就是雪橇走的路,它只有十八英寸宽,却有两千英里长,沿途的每一英尺路,比世界上任何其他地方的路都要险恶。
这天下午,杰考布·肯特觉得心情特别好。昨夜,打破了以往的纪录,他一共款待了二十八位来客。当然,这一夜他睡得很不舒服,有四个人在他床底下打了一夜鼾;可是他那个装金砂的口袋也因此增加了不少分量。这个装着亮晶晶黄金的口袋,既是他生活里的主要乐趣,也是致命的毒药。它那个细长的口子里,既有天堂,也有地狱。这个屋子总共才一间房,自然没有个人的秘密,因此他总是怕他的金子给人偷掉,精神上非常痛苦。这些大胡子,像亡命徒一样的陌生人可以毫不费力地把它偷走。他常常梦见这一类的事,而且常被噩梦惊醒。在梦里打扰他的总是那几个强盗,连他们的相貌,他都记得清清楚楚,特别是那个面色黝黑、右颊上有伤疤的强盗头。在这伙强盗里面,他梦见这个家伙的次数最多,肯特醒来之后,怕真有这个人,于是在房子里里外外,造了几十个藏金的地方。每逢他把金子藏到一个新地方之后,他才松一口气,也许有几夜安宁,然后又在梦里遇见那个有伤疤的家伙正在挖出他的口袋,又一把抓住那人的领口。等到在照例的争夺之中惊醒之后,他就马上起来把袋子藏到一个更巧妙的新地方去。不能说他是在直接受梦幻的摆布,这不过因为他相信预兆,认为心灵可通。他相信这些梦里的强盗都是真人的灵魂,不论他们的肉体在什么地方,在他做梦的时候,他们心里一定在想夺他的财产。所以,他就继续剥削那些跨进他的门槛的倒霉鬼,同时,口袋里的金子每增加一两,他的烦恼也要添上一分。
当时,这个坐在门口晒太阳的人,忽然转了一个念头,立刻跳了起来。他生平最大的乐趣,就是反复地把他的金砂称来称去,可是有一件扫兴的事妨碍了他的消遣作乐,他一直没有办法解决。原来他那座称金子的天平太小,实际上,最多只能称一磅半——也就是十八两——
而他积蓄的金子差不多有这个数目的三点三倍。他从来不能一次称完他的全部金砂,总觉得自己无福欣赏这种富丽堂皇的新景象。由于得不到这种机会,他就失去了占有金子的一半乐趣。他觉得这种悲惨的障碍,不仅使他的财产显得小了,实际上还缩小了他占有这么多金子的事实。刚才他忽然站了起来,就是因为他一下子想出了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他非常仔细地朝路的两头望了一会儿。什么都看不见,他于是回到房子里面。
转眼之间,他已经把桌子收拾干净,摆上了天平。他先在天平的一边放上十五两的砝码,在另一边放上同样重的金砂,然后用金砂代替砝码,这样,天平上就有了整整三十两的金砂。接着,他就把两盘金砂并成一盘,在空盘里另外放上金砂使天平重新平衡。等到金子全放上去了,他已经浑身是汗了。他欢喜得发抖,说不出有多么快活。他于是把袋子角里的金砂,一粒不剩地全拍出来,直到天平失去平衡,一端垂到桌面上。不过,等到他在另一个盘子里加上一个一便士重的砝码和五个一英厘的砝码[25]之后,平衡又恢复了。他仰着头,呆呆地站在那儿。袋子空了,可是天平的潜力却大得不可估计。无论多少金子都可以在这架天平上称出来,从最小的英厘,直到好多好多磅。财神的热手已经按到他心上了。这时候,西沉的太阳把光线射进敞开的大门,普照着载着黄金的天平。这两堆宝贵的金砂,就像克娄巴特拉[26]铜像上的一对金色的乳房一样,反射出柔和的光线。时间和空间都没有了。
“老天爷!你可真积了好几磅金子呀,是不是?”
杰考布·肯特连忙转过身来,同时抓住那支放在附近的双筒猎枪。他的眼光一扫到这个不速之客的脸上,就吓得他愕然倒退了几步。这正是那个脸上有伤疤的人!
那个人好奇地瞧着他。
“哎,别害怕嘛。”他一面说,一面挥手叫肯特放心,“你用不着担心,我不会来害你的,也不会抢走你他妈的这些金砂。”
他瞅着肯特那种满脸是汗、膝盖直打哆嗦的样子,想了想,又说:“你真是个怪人,真是个怪人。”
“你为什么不张开嘴,说几句话呢?”他接着说下去。肯特正在竭力想换过一口气来。
“你他妈的遭了什么瘟啦?要紧吗?”
“你……你……你这个疤是哪儿来的?”肯特举起颤抖着的食指,指着对方脸上那条可怕的伤疤,好容易才说出几个字来。
“给同船的水手从大桅上用穿绳索的锥子刺的。既然你这个混蛋脑袋管事了,我倒要问问,我的疤跟你有什么关系?这就是我要问的——跟你有什么关系?老天爷!难道这也碍着你了吗?难道像你这样的家伙,还看着这个疤不顺眼吗?我倒要明白明白!”
“没有,没有。”肯特一面回答,一面朝一张凳子上坐下去,很尴尬地笑了一下,“我不过觉得奇怪。”
“你以前也见过这样的疤吗?”对方气势汹汹地继续问了下去。
“没有。”
“这个疤很漂亮,是不是?”
“漂亮。”为了奉承这位不速之客,肯特认可地点点头,不料反而招来了一顿臭骂。
“你这个该死的混蛋,你这个畜生养的!你这是什么意思?老天爷在人脸上划了这么一道可怕的印子,你居然会说漂亮?你这是什么意思?你……”
说到这里,这个性情暴躁的水手,接下去骂了一大串东方的下流话,这里面,上帝、魔鬼、妖怪、祖宗十八代都有,那种野蛮的神气,简直吓得杰考布·肯特好像瘫痪了。他连忙缩回两步,举起胳膊,仿佛怕他打下来似的。那个人看到他这样泄气,只把这篇精彩的演说发表了一半,就像打雷一样哈哈大笑起来。
“太阳快滚到路下面了,”那个有伤疤的人笑到快要笑不出的时候才说,“照我看,有我这样嘴脸的人陪着你,你应当快活才对。把炉子生起来。我就要解开狗,喂它们啦。老弟,你可别怕费柴呀。外面有树,柴多得很,你反正有的是时间,去砍几斧头吧。顺便拎一桶水来。快一点!不然我就揍死你!”
这可真是从来没听人说过。杰考布·肯特居然会去生火、砍柴同拎水——像奴仆一样服侍客人。吉姆·卡德吉在离开道森的时候,就听人说起这个住在路旁边的夏洛克[27]的种种不义行为,一路上,他又从许多给他剥削过的人口里,听到了肯特的很多罪恶。因此,吉姆·卡德吉——这个像所有的水手一样爱开玩笑的人,决定一走进这间房子,就给屋主人一点儿教训。现在,这个计划已经出乎意料地成功,他当然不会瞧不出,可是他还不明白他脸上的伤疤在这里面所起的作用。不过,尽管他不明白,他也看得出它所引起的恐怖。因此,他决定利用一下这个伤疤,就像一个现代的商人无情地利用一些门面货发财一样。
“你要不是个麻利人,让老天叫我的眼睛瞎掉!”他歪着头,瞧着忙个不停的主人,恭维了一下,“你根本不用到克朗代克去淘金。你完全是个天生的酒店老板。我常常听见育空河一带的人谈起你,可是没想到你是这么好的一个人。”
杰考布·肯特心里真想一枪把他打死,可是那个伤疤的魔力太厉害了。原来这就是那个带伤疤的家伙,那个心里常想打劫他的人。可见得,他一定是那个常在他梦里出现的家伙的肉身,那个老是打算偷他的金子的家伙。因此,也不可能有别的结论——
这个有伤疤的人现在一定是亲自来抢他的金子的。那个伤疤!除非他的心脏停止跳动,他的眼睛就离不开那个伤疤。不论他怎样竭力要把眼光移开,它们仍然坚决要回到那个伤疤上去,好像给指南针吸住了一样。
“我的疤碍着你什么事?”正在铺毯子的吉姆·卡德吉偶然一抬头,瞧见肯特那样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猛然地喝道,“既然这个疤叫你那么不安,我看,你倒不如收拾一下铺盖,灭了火,上床睡觉吧。听我说,别呆着不动,你这个混蛋,不然的话,我就一拳揍塌你的鼻子!”
肯特紧张得连吹了三口气,才吹熄油灯,他连鹿皮靴也没脱,就爬进毯子里去了。
睡在硬邦邦的地板上的水手,过了一会儿就鼾声如雷了;可是肯特躺在床上,眼睛盯住一片漆黑,一只手抓住猎枪,却决定整夜不闭眼睛。他一直没有机会藏好他的五磅金子,而它们就放在他床头的火药箱里。可是,不管他怎么打算,最后他还是睡着了,而那些金砂仍然沉重地压在他的心上。如果他不是怀着这种心情,不当心睡着了的话,他的梦游病也许就不会发作,第二天,吉姆·卡德吉也就不会拿着淘金盘去采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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