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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五一年十一月十三日,阿尔玛乘船前往塔希提。
为举办世界博览会,水晶宫在伦敦刚刚落成。巴黎天文台最近安装了傅科摆。第一个白人最近看到约塞米蒂谷。一条海底电报电缆通过大西洋。美国自然学家约翰·詹姆斯·奥杜邦寿终正寝;理查德·欧文因古生物学研究而获得科普利奖章;宾州女子医学院即将授予学位给头一班的八名女医生;阿尔玛——现年五十一岁——则是一艘捕鲸船上的付费乘客,即将航往南太平洋。
她乘船航行,没有女仆,没有朋友,没有向导。听到阿尔玛即将离开的消息,汉娜克靠在她的肩头哭泣,但即刻恢复理智,请人给阿尔玛做了一批实用的衣服,包括两套特别定做的旅行服装:简朴的亚麻和羊毛连衣裙,有加固的纽扣(和汉娜克经常穿的没有太大差别),让阿尔玛能自己照料。这种装扮使阿尔玛本身也像个仆人,但是她十分舒适,能够活动自如。她不明白自己此生为何没这么穿过。旅行服装做好后,阿尔玛请汉娜克在两件衣服的下摆缝进暗袋,阿尔玛用它来隐藏旅行需要支付的金币和银币。这些钱币构成阿尔玛在世界上仅存的大部分财产。虽不是一大笔钱,却足以——阿尔玛真心希望——让一个俭约的旅人维持两三年。
“你一直对我这么好。”衣服被拿出来时,阿尔玛对汉娜克说道。
“我会想你的,”汉娜克回答,“你走时,我又会哭的,但是让我们承认吧,孩子——我们两个都上了年纪,不再害怕人生的巨变。”
普鲁登丝送给阿尔玛一只纪念手镯,由普鲁登丝自己的发丝(依然像糖霜一样浅色、美丽)和汉娜克的发丝(像不锈钢一样的银灰色)共同编织而成。普鲁登丝亲自把手镯绑在阿尔玛的手腕上,阿尔玛答应永远不摘下来。
“我很难想象比这更珍贵的礼物了。”阿尔玛真心说道。
一旦决定去塔希提,阿尔玛立即写了封信给马泰瓦伊湾的传教士韦尔斯牧师,让他知道她即将去那里待一段时间,多久未定。她知道她极有可能比她的信更早抵达帕皮提,可也没有别的办法。她得赶在冬天来临前启航。她不想等太久,让自己改变了主意。她只能希望到达塔希提时,能有个地方住。
她花了三个星期打包。她很清楚该带什么,因为数十年来,她跟植物搜集家们指导过安全实用的旅行。因此,她带了砷皂、鞋线蜡、麻线、樟脑、镊子、软木、昆虫盒、压花板、几个防水橡胶袋、两打耐用铅笔、三瓶墨水、一盒水彩颜料、画笔、大头针、网子、镜片、油灰、铜丝、小手术刀、洗涤用绒布、丝线、一个急救箱和二十五令纸(吸墨纸、信纸和普通牛皮纸)。她考虑带把枪,可她不是神枪手,决定近距离内用手术刀就行。
她在准备的同时,听见她父亲的声音,想起她给他的口述做记录或无意中听到他指导年轻植物学家的那些时刻。时时提高警觉,她听见亨利说。确保你不是一行人当中唯一会读写信件的人。需要找水的话,跟着狗走。肚子饿的话,在你浪费精力打猎前,先吃昆虫。鸟能吃的东西,你也能吃。你最大的危险不是蛇、狮子或食人族,你最大的危险是起水泡的脚、粗心大意和劳累。日记和地图务必清楚记录;万一你死了,你的笔记对将来的探险者或许会有用处。遇到紧急情况,你随时能用血书写。
阿尔玛知道在热带地区穿浅色衣服能保持凉爽。她知道把肥皂泡沫浸入布料,隔夜使其干燥,能让衣物完全防水。她知道法兰绒要贴身而穿。她知道带礼物给传教士(近期的报纸、菜籽、奎宁、手斧和玻璃瓶)和当地人(印花布、纽扣、镜子和缎带),能感动他们。她带了她心爱的显微镜——最轻的一个——尽管她很担心在旅途中毁坏。她带了一个崭新的计时器,和一个小型旅行用温度计。
她把这一切装进大衣箱和木箱(整齐地垫上干苔藓),在马车房外堆成一个小金字塔。看到自己的生活必需品缩减成这么一小堆,阿尔玛感到一阵恐惧。东西这么少,她怎么生存?没有藏书室,没有植物标本室,她该怎么办?等待家人或科学界的消息,有时得等上半年,那是什么感受?万一沉船,这些必需品全部完蛋,那该怎么办?她突然对惠特克家以往派去进行搜集探险的那些勇敢的年轻人以及他们肯定感受到的恐惧与不安感到同情,即便他们理当充满自信。有些年轻人从此杳无音信。
在准备和打包的过程中,阿尔玛确定让自己处处显示出旅行植物学家的样子,然而事实情况是,她去塔希提不是为了搜寻植物。她的真实动机得以在一样东西中找到,埋在其中一个大箱子的箱底:安布罗斯的皮箱,牢牢扣住,里面装满塔希提男孩的裸体画。她打算去找男孩,必要时,跨越整个塔希提岛,几乎从植物学的角度去寻找他,仿佛他是稀有的兰花标本。她一看到他,就会认出他来,她非常清楚。她终身都认得出那张脸。毕竟,安布罗斯是出色的画家,五官刻画得十分生动。就好像安布罗斯留了一张地图给她,她现在将跟着它走。
她不知道一旦找到男孩,将拿他怎么办。不过她一定会找到他。
阿尔玛搭火车去波士顿,在一家便宜的港口旅店(弥漫着金酒、烟草和前房客的汗水味)待了三个晚上,而后由此出航。她的船是“艾略特号”——一艘一百二十英尺长的捕鲸船,像一匹老母马一样宽大粗壮——从建造以来即将第十二次开往马克萨斯群岛。船长已答应收取一笔可观的费用,绕道八百五十里,送阿尔玛到塔希提。
船长特伦斯先生来自麻州楠塔基特岛。他是很受扬西赏识的船员,扬西在他的船上给阿尔玛取得一个铺位。扬西保证,特伦斯先生就像一位船长该有的那样严酷,他对自己的手下执行有效的纪律。特伦斯素以大胆——而非谨慎——而闻名(他以在风暴中扬帆而非降帆而著称,希望借由狂风提高速度),可他同时也是虔诚认真的人,在海上力求道德风气。扬西信任他,曾与他出海多次。总是处于匆忙之中的扬西,偏爱航行快速无惧的船长,特伦斯正是这一类型。
阿尔玛以前从未搭乘过船。或者更确切地说,她曾与她的父亲去费城码头,检查抵达的货物,却从未搭船在海上航行。当艾略特号起锚离岸时,她站在甲板上,心怦怦直跳,仿佛要冲出胸口。她看着码头最后几根木桩在她面前,而后——以令人叹为观止的速度——突然在她背后。而后,他们飞速横越波士顿大港,一艘艘较小的渔船在后方一起一伏。下午即将结束时,阿尔玛生平第一次来到外海。
“我会尽我所能向你提供一切服务,让你有一趟舒适的旅程。”特伦斯船长在阿尔玛登上船时,向她发誓。她感谢他的热诚,但是她很快就明白,这趟旅程没多少舒适可言。她的铺位就在船长起居室隔壁,又小又暗,有污水的臭味。饮用水有股池塘的气味。船上载了一批运往新奥尔良的骡子,它们不屈不挠地抱怨不已。食物令人不快而且使人便秘(早餐吃芜菁和咸饼,晚餐吃牛肉干和洋葱),更严重的是,气候变幻莫测。旅程的头三个星期,她没有看到一次太阳。不久,艾略特号遭遇狂风,杯盘粉碎,船员以惊人的速度四处碰撞。有时候,她得把自己绑在船长的餐桌上,才能安然无恙地吃她的牛肉干和洋葱。然而,她英勇地吃下去,毫无怨言。
船上没有第二个女人,也没有一个受过教育的男人。船员玩牌玩到深夜,又喊又笑,让她睡不着觉。有时候,这些男人在甲板上跳舞,像被鬼附身,直到特伦斯船长扬言,要是他们再闹下去,就要摔破他们的小提琴。上艾略特号的都是粗人。其中一名船员在北卡罗来纳外海抓到一只老鹰,剪去它的翅膀,看着它在甲板上跳来跳去,只为了好玩儿。阿尔玛觉得这很野蛮,可她没说什么。次日,无聊厌烦的船员给两匹骡子举行婚礼,用彩纸打扮骡子,引发一场嘘喊骚动。船长袖手旁观;他看不出有什么坏处(阿尔玛心想,或许因为是基督教婚礼)。阿尔玛以前从未看过类似的行为。
没有人能让阿尔玛谈论严肃的事,因此她决定不再谈严肃的事。她决定打起精神,和每个人进行简单的对话。她发誓不树敌。他们未来五到七个月都要待在一起,因此这似乎是一种明智的策略。她甚至让自己欣赏这些男人的笑话,只要他们不太粗野。她不担心受到伤害;特伦斯船长不会允许放肆,而这些男人也未对阿尔玛举止不端。(对此,阿尔玛不感到奇怪。如果男人对十九岁的阿尔玛不感兴趣,当然也不会注意到五十一岁的她。)
她最亲近的伙伴是特伦斯船长养作宠物的小猴子。它名叫小尼克,它会和阿尔玛坐上几个小时,温柔地审视她,而且总是在不断寻找新的事物。它的性情聪明,最着迷的东西,莫过于阿尔玛戴在手腕上的编发手镯。它永远想不通,为什么她的另一只手腕没有戴一只相似的手镯——尽管每天早上它都要查看手镯是否在夜间长了出来。而后它会叹气,然后无可奈何地看阿尔玛一眼,仿佛在说:“你为什么就不能对称一次?”过了一段时间后,阿尔玛学会和小尼克分享她的鼻烟,它会优雅地把一小粒放入它的鼻孔,打个净化的喷嚏,然后在她的大腿上睡着。没有它陪伴,她真不知该怎么办。
他们绕过佛罗里达末端,在新奥尔良停靠,送交骡子。没有人为骡子的离去感到哀伤。在新奥尔良,阿尔玛看到异常惊人的浓雾,笼罩着庞恰特雷恩湖。她看见一包包棉花和一桶桶蔗糖堆在码头上,等候运送。她看见汽船成行排列,延伸到远方,等候在密西西比河逆流而上。她在新奥尔良找到让她发挥法语的机会,尽管那里的口音令人困惑。她欣赏那些小房子,房子有贝壳花园和修剪过的灌木丛,她为那些时髦雅致的女人惊叹不已。她希望能有更多时间探险,可转眼就得奉命回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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