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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春藤(第1页)

我从没和我的房东说过话。作为他多年的房客,我见过他,或者说仅仅瞥见过他一次。(也可以算两次,不过另外一次更加短暂,是从远处看到他的背影。)那是在一个下午,我走在公路上,就快到家时,意外地瞥见了他,但只是扫视,因而我不知道房东长什么样。

那天散步我没有爬上云雀山,没有到坟堆那儿眺望巨石阵的近景。我走了另一条路,短一点也平坦一点。我就沿着山脚下农家庭院旁宽而直的车道走,这条道被铁丝网栅栏一分为二已经有一阵子了。

就是在这条路上,我曾经看见周日下午杰克开着车从酒馆喝完酒回家来,他的旧车上下颠簸着在草丛里开出一条路,仿佛汽艇破浪而行。也是在这条路上,他去世前的那个圣诞节假期的周六,他开车出去,和朋友们度过最后一个晚上,再开车回来。

铁丝网栅栏上仍挂着一两片塑料,是杰克的岳父开车经过时车轮甩上去的。沿着路往下,时不时出现一些遗弃物,杰克也许知道它们的来历。路的一边是废弃的空荡荡的灰色蜂箱,在草丛中弯弯曲曲排成两排;另一边,在灌木和白桦的树荫下有一辆废弃的吉卜赛大篷车,弧形的车顶、斑驳的色彩,看上去还能用。这一侧往下,经过栽种不久的灌木丛,是堆成小屋似的旧草垛,蒙着黑色塑料布,塑料布有年头了,边缘都磨损了,失去了光泽和的响声,薄得像枯萎的玫瑰花瓣或老年人的皮肤。再往后是神秘的房屋废墟,只立着些断壁残垣,旁边一溜高大的梧桐树,仿佛清晰地划出分界线,梧桐间的距离是一致的,现在也像是这地方神秘的一部分。梧桐种下后几年内,树苗的间隔看不太出。如今坚实的树干上一丛丛的树叶相遇,投下坚实冰冷的阴影,甚至在最炎热的夏季,草都无法生长;土地虽然坚硬,但在那片废墟周围总是潮湿黑暗的,像是被羊踩踏过。

笔直的车道在一个陡坡那儿结束,斜坡表面有一道道石坝和凹陷,说明旧时这儿是农业或者防御工事所在。过了这个坡,路就变得弯曲了。坡不高,但挡住了后面的风景,把视线引向天空。现在那个有条痕的、时间久远的山丘上什么都没有;几乎没有牧草。只有一个水槽,周围没有草,混杂石块的土地被踏成了黑色的烂泥。牛群经常被圈在那里(在坡上映衬着天空),它们茫然,健康,肚皮鼓鼓的,不论哪个人靠近都会有反应。它们只等着货车来载它们驶过蜿蜒的山路,把它们带到镇上的屠宰场。

路的另一边有一大片耕地,地势也慢慢变高,延伸向树林。耕种燧石土地是近年才开始的(燧石有时大而重)。我听说那是在战时,人们发现这样的土地只需要浅耕,而不是深耕(当然施肥也是)。树林养着用来打猎的野鸡,它们在整个山谷里漫步。林中有条泥泞的小径,树木遮天蔽日的,后来我知道那叫黑刺李,我到山谷的第一周就在这儿散步,遇到了杰克的岳父。

车道上有深深的车辙,车辙间隆起的地方已经长满了草,车辙狭窄、光秃秃的,只散布着小石块。在上面走很困难,容易扭伤脚踝。

我来山谷的头一两年对野兔有股子新鲜劲,每次散步都要寻找它们。某天在这条路上,我看见一具残败的野兔骨架,灰蒙蒙的,腐烂了一半。这个地区以野兔著称;上世纪一位旅行家威廉·柯贝特曾在不远处的田间看到很多兔子。这里还有射猎野兔的活动。这某种程度上是封建时期的习俗,雇来的助猎者把兔子从丘陵赶到射手面前,射手躲在车道上的稻草垛后。这是地产主、劳工和小镇人团结一致的时刻,就像古时人们为了生存合力狩猎一样。那只野兔也许是被射杀的,也许是受了伤被狗叼到了车道上。死掉的野兔变得无用,很快成了腐肉。它也许被一个农场工人或是过路人好奇地翻过身,踢开或者踢到深沟中,最后变干、分解。

多么有力的后腿!在死亡中折拢。这副骨架让我想起十多年前在特立尼达岛西南和委内瑞拉的狭窄通道间,有一个布满岩石的高耸的小岛。这是鹈鹕和军舰鸟的栖息地,鹈鹕占大多数,它们在这里生活、死亡。小岛中央的凹陷处堆满了富有弹性的海鸟粪。岩脊上有整具整具鹈鹕的骨架,它们仿佛知道在庇护所,折起强有力的翅膀准备好了死亡。岛上的鹈鹕骨架——被西班牙人称作“士兵”,后来被英国人称为“士兵之石”——像是野兔强壮的后腿,外面裹着布满灰尘的皮毛。

车道一边光秃秃的古老斜坡变窄,变得高而陡,于是另一边就有了一块田野或者围场一样的地。那块地上有一口池塘。在高而陡的坡下种了树。这莫名的小池塘,坡的陡峭和高度,散布的树,令这片土地有一种奇怪的古老甚至神圣的感觉。

陡坡脚下那片地上的榆树被一一砍倒——像满谷的榆树那样——只剩地上一英尺高的树桩。那儿还有一两匹马。没有上鞍,背部宽厚,口鼻部轮廓倾斜,让它们看上去像笨重的原始动物,和周围每一样事物一样有象征性:池塘、草场、榆树桩、散布着树的陡坡绿意盎然,每棵树都投下一个完美的影子。仿佛在一幅拙朴的画作中,每个元素都被完美地呈现,分开呈现。在一目了然的景色中透着神秘:这个地方虽一头连着光秃秃的丘陵,一头连着河边茂密的植物和湿草甸,但看似是独立的。

那条车辙遍布的路经过小房子和花园(有一栋是前农场经理的小屋,旁边有英国郊区式的那种多彩的花园),开始出现铺筑的小路,接着很快到了公路,神秘随之消失。这条路沿着河水上方丘陵地开出来的路延伸出去。这是杰克在那个周日的午餐饮酒后,决定不去走的路。有一段陡坡通向河流。右边是堰堤。堰堤之后的湿草甸像是一百五十年前康斯特勃画笔下的风景。

在古代、康斯特勃和近代之后。在杰克的农舍和旧农场建筑的对面看见吉卜赛大篷车时,我首先隐约想起的是奥古斯都·约翰的画作。那辆大篷车后来又让我想起E.H.谢泼德为《柳林风声》所作的插画。那本书依然新鲜且现代,围绕一条河展开,那河恰似我现在所见的这条河。大篷车状况很好,车身油漆鲜亮,像是暂时停在这儿,要再次上路似的。在车道的转角处(比如银杉树旁),你可能会遭遇旧世界,那个大篷车占据一席之地的世界。

湿草甸也是以这样的方式(右脑某个角落)消除了康斯特勃和当下的距离:带着油彩、画笔和调色板的画家是现代的,离我们很近,一如他笔下的画作,比如水渠和截去树梢的柳树。这样看画家,这样窥视画家的视角,让过去显得稀松平常。过去仿佛触手可及,像在眼前般,能让人走进去。

谢泼德和康斯特勃对旧时风貌的记录中有自己的想象。而如今,现实又在其上添了更多事物,一种现代的景色:百年山毛榉立在狭窄的路两边,成百上千棵山毛榉树苗长在丘陵边一大排成年山毛榉和柏油路间铺满树叶的坡上。从公路到河岸的更陡的坡上还有好几千棵山毛榉。通透的绿叶交叠,投下一片柔和的绿荫。镇上的出租车司机总会带访客走这条路观光。

山毛榉是房东的父亲在世纪之交种下的,后来没人照看,如今看起来像是父辈大派头的天然纪念碑。这大手笔来自一个在帝国时期、在工业革命之初财力愈益雄厚的家族。这个家族也在别处开枝散叶。但房东住在距河不远的地方,只拥有几亩地,想当年他的家族拥有这儿几乎所有的土地和房子。

路边的树是房东出生前他父亲种下的。就在这条路上,在我散步路线的尽头,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见到了我的房东。

那是让人迷惑的一瞥。这条路不仅窄,而且曲折,我因此对过往的车辆很紧张,对这段路上看不清的转弯处经过的所有车辆都紧张。后来,天色相当晚了,我认出那是庄园的车,就想和菲利普斯先生打个招呼。菲利普斯先生微笑着。这是友好快乐的笑容,出现在一个习惯发号施令并且有戒备心的人身上显得奇怪,他在外面通常是一脸严肃和不耐烦。这笑容中的欢乐和放松告诉我现在是特殊场合,他的乘客很特别。

我立刻就明白,坐在菲利普斯先生边上的那个人是我的房东,这个住在庄园、我却从没真正见过面的人。刚刚忘记菲利普斯先生的笑容和路上的危险,还没等我有意地去看那个陌生人,车就开走了。这是我唯一一次瞥见我的房东,瞅见他的脸,但我描绘不出什么。

印象中只有圆脸秃头,穿一套西装(或是棕色西装外套),表情和善。我记得最清楚的是——这个细节我确定是真实的,因为想象不到——缓慢挥动的手。在仪表盘上方挥手,我从路上看过去,他的指尖在挡风玻璃底部的位置。

此前,我们从未见面。菲利普斯先生一定告诉过他我是谁——虽然他视力不好,这是他的一大痛苦——他一定在我看见他之前,看见了我。他当时安坐车里,旁边是菲利普斯先生,他看我一定要清楚些。我当时犹犹豫豫匆匆一瞥——从察觉到辨认的过程很短——因此我也说不准这如梦境般倏然而逝的画面,究竟是我的想象还是确有其事。

我觉得那一挥手很和善。但是我当晚打电话给菲利普斯先生时,这种感觉动摇了。他带着下午车里的好心情,笑着说是的,当时同车的是我的房东。接着,他仿佛是为了解释我的疑虑,说:“他在车里总是会戴着墨镜。否则胃就不舒服,然后会偏头痛。”如果他当时戴着墨镜,我怎么能看见他眼里的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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